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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学院工会工作职责

作者:时间:2018-01-12点击数:

 

宜宾学院工会工作职责

 

宜宾学院工会委员会是中国工会在我校的基层组织,受宜宾学院党委和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的双重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制度为先、师生为本、育人为首、学术为魂”的治校理念,紧密围绕“创新型应用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综合大学”的办学目标,认真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组织引导教职工会员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推进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团结动员全校教职工为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创新型、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格局,为创办人民满意的大学而不懈努力。

三、大力加强以师德师风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协同做好评选、表彰先进的工作。

四、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方针,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五、依照《中国工会章程》和《宜宾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发挥工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

六、组织教职工广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调动和发挥各类教职工文体协会的作用,丰富和活跃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七、坚持为教职工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做好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广泛开展“送温暖”工程,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督促有关方面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改善学校教职工的教学、工作和生活条件,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做到分配公平、公正,努力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

七、监督劳动安全。关心教职工的健康和安全,监督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卫生法律、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督促有关方面进行安全教育和解决影响教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

八、加强工会宣传工作,重视工会网页建设,做好工会信息工作和宣传报道以及宣传刊物出版工作,加强对外信息交流。

九、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做好女教职工工作。

十、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坚持工会的民主制度。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组织工会干部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工会工作经验。定期培训工会专兼职干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评选、表彰工会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干部。

十一、 积极开展“建家”活动,努力把工会建设成和谐、温暖、民主的“教职工之家”。

十二、依法严格工会经费管理和资产管理。健全工会财务制度,认真做好工会经费的预算、拨缴、管理、决算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工会的各种固定资产。

十三、完成好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宜宾学院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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