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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二级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作者:校工会时间:2018-03-09点击数:

 

 

宜宾学院工会委员会

 

宜学院工发〔20182

 

宜宾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7年度二级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一、总 

第一条 根据《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工会工作目标考核自评工作的通知》(川工教科文卫2018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宜宾学院工会制定出2017年度二级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二、考核的内容

第二条 考核内容从 “服务科学发展”、“履行维权基本职责”、 “夯实组织基础”、“加强自身建设”等四个方面进行。

三、考核的范围

第三条  考核范围为全校各二级工会。

 

四、考核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 考核在校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目标考核日常具体工作由校工会办公室负责。

五、考核的时间安排

第五条 各二级工会于201832日至30日,根据《二级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做好自查自评总结,415日做好会员评议评分及材料上报工作。

第六条  校工会做好二级工会互评、校工会委员会评议评分、加分减分审定工作,并按所得的评分确定出各二级工会的年终考核分和名次。

六、考核的方法步骤

第七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考核。

第八条 各二级工会委员会根据考核内容的要求,认真总结一年的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评自查总结报告和自评分,并填写《宜宾学院二级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及自查自评情况申报表》

第九条  各二级工会召开全体会员大会,组织会员认真讨论自查自评报告,并对照考核内容的要求进行评议打分。评议评分表由校工会负责发放和收回。

第十条  申请加分的要单独形成材料,并有原始材料或复印件。要填报《宜宾学院二级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加分申报表》,校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各二级工会的加分和扣分。凡申请加分的项目,必须是由二级工会负责完成的,最高不超过2分,每个二级工会每年的加分不超过2分。

第十一条  各二级工会的自查自评总结报告、《申报表》、《加分申请表》和有关材料于2018415前交到校工会办公室。

第十二条 校工会办公室认真审查核定各二级工会上报的所有材料后,由校工会各工作委员会对各二级工会上报的材料再进行一次认真地审查核定。

第十三条  校工会委员会召开由校工会委员、二级工会主席参加的扩大会议,听取校工会办公室汇报审核二级工会上报材料的情况;集体审查各二级工会的上报材料;各二级工会互评打分,各委员对各二级工会的工作进行评议打分(各委员不对自己所在的二级工会评分)。

第十四条  各二级工会的自查自评分占5%,会员评分占50%,二级工会之间互评分占5%校工会委员会评分占40%加上加分并减去扣分,最后根据得分确定目标考核的等级和获奖单位。各参赛单位评分情况将在全校进行公示。

七、否决条件

第十五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相关项目为零分,目标考核不合格;

1)所属单位部门没有按照《宜宾学院单位部门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稿)的要求,召开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由多个单位组成的二级工会所属单位未分别召开教职工大会)的;

2)所属单位没有按照学院文件规定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

3)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4)二级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5)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八、表彰奖励

第十六条  宜宾学院二级工会工作目标考核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3个,分别按人均20元、15元、10元的标准奖励工作经费。

 

附件:1.2017年二级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及自查自评情况申报表

2.2017年二级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加分申报表

 

 

 

                                                                                  宜宾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32

 

 

 

  报:省教科文卫工会校党委。

                                宜宾学院工会办公室               201832日制(网发)

附件1

2017年二级工会工作目标

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表

 

申报单位(盖章)                   报表时间:        

考核项目、内容

目标考核

加分、扣分标准

满分

自评分

(25 )

1.紧紧围绕学校两大发展目标,继续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争跨越立新功”等主题活动,以“大培训、大比武、大提升”三大行动为主题,积极开展了教职工技能大赛,积极组织青年教师参加教学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积极参加了参加了全省各类竞赛活动。

7

 

 

2.切实贯彻落实四川省《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了加强教职工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活动;积极做好了各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选树、推荐、评选和宣传工作。

6

 

 

3.做好了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做好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

 

 

4.切实推进教职工的精神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各种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及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竞赛。

2

 

 

5.深入开展了“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教职工活动;积极开展了对困难教职工的帮扶助困工作,切实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4

 

 

 

 

(二)

(40)

1.落实省总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和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教职工法律援助,确保教职工队伍的稳定;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切实加强女教职工特殊权益维护工作。

6

 

 

2.认真贯彻落实《宜宾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稿)》、《宜宾学院单位部门教职工大会实施细则(修订稿)》,推动教代会规范化建设和二级教代会建设,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6

 

 

3. 认真组织教职工向学校和本单位提合理化建议,协助教代会(工代会)代表做好提案工作;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干部工作。

5

 

 

4.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校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相关工作制度;开通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机制和公开程序,切实保证校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性、有效性、全面性、真实性、时效性和规范性。

6

 

 

5.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高等教育法》《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为抓手,切实维护全体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方案的研究、制订。

5

 

 

6.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切实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继续实施职工医疗互助行动,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工作正常开展。

5

 

 

7. 建立健全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帮扶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切实做好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金秋助学、关爱女职工等工作,实现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就学全覆盖。

4

 

 

8.推动校(院、所、馆、队)务公开的深入开展,协助有关方面开展督促检查,提高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和效果。

34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考核

8. 继续开展“促就业、维权益、入工会”——工会知识进高校课堂活动;深入实施就业促进行动,加强对就业困难学生的就业服务,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就业。

3

 

 

(三)

(10)

1.建立完善工会组建会员发展长效机制,会籍管理规范,职工入会率达95%以上,按进度完成实名制会员录入任务;二级工会委员会组织健全,同步建立了女职工委员会。

2

 

 

2.深入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按照民主之家、学习之家、温暖之家的内容要求开展了自评自查;以职工之家为依托,积极推进教职工“家文化”建设。

3

 

 

3.开展了宣传上级工会组织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活动;准时参加校工会组织的会议、培训;及时完成各类与工会工作相关的文字资料报送。

3

 

 

4.深入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有一支活跃在基层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2

 

 

(四)

(25)

1.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等有关改进作风规定,完善了基层工会服务大局、服务职工、厉行节约等方面的制度。

6

 

 

2.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无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

5

 

 

3.建立健全工会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机制,认真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相关调研任务,积极上报理论研究和调研报告成果;积极向《四川教工》投稿。

6

 

 

4.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控处置工作;加强信息工作,主动及时向校工会上报信息,切实做好职工队伍的稳定工作。

5

 

 

5.做好工会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可靠,上报及时。

3

 

 

合计

100

 

 

 

 

申报单位工会主席审核签字                 

 

附件

2017年二级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加分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成果题目

(加分事由)

 

内容摘要

 

成果

使用情况

 

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

意见

 

 

 

校工会委员会

审定意见

 

注:加分项目是指代表校工会参加省市各项活动获奖,或承办校工会举办的各种活动或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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